欢迎来到 广东筑建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筑建 十年资质代办经验
一站式资质代办服务

13823762707

广东省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分立、合并等情况

类别:地方资质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8-06-05 11:47:29浏览人次:

广东省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分立、合并等情况

一、属省厅负责的审批事项
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的规定,可简化审批手续的,除填报《申请表》外,还需按照以下情形网上上传材料:
(一)企业合并(吸收合并、新设合并)的:
1、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5、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证明;
6、改制、重组、分立等方案;
7、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8、企业法律继承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
9、企业合法的财务报表(需体现净资产);
10、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
11、原企业资质注销证明;
12、涉及企业跨省的,还需提供企业迁出地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13、国有独资企业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的,还需提供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注:1.企业暂时无法提供第5项的,申请同意后,可先颁发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后,再申请换发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
2.企业暂时无法提供第11、12项的,申请同意后,可先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待完成资质注销和变更后,再申请领取资质证书。
(二)企业全资子公司之间、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的:
1、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5、改制、重组、分立等方案;
6、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复印件;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7、企业法律继承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
8、企业合法的财务报表(需体现净资产);
9、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
10、原企业资质证书注销证明;
11、涉及企业跨省的,还需提供企业迁出地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12、国有独资企业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的,还需提供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注:企业暂时无法提供第10、11项的,申请同意后,可先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待完成资质注销和变更后,再申请领取资质证书。
(三)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的:
1、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5、改制、重组、分立等方案复印件;
6、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7、企业法律继承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
8、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9、企业合法的财务报表(需体现净资产)。
10、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
11、原企业资质证书注销证明;
12、涉及企业跨省的,还需提供企业迁出地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注:企业暂时无法提供第11、12项的,申请同意后,可先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待完成资质注销和变更后,再申请领取资质证书。
(四)企业外资退出的:
1、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5、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复印件;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6、企业合法的财务报表(需体现净资产);
7、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
8、外商投资批准证书注销证明;
9、国有独资企业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的,还需提供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五)企业跨省变更的:
1、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5、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跨省迁出证明;
6、企业迁出地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7、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复印件;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8、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
9、原企业资质证书注销证明;
注:1、企业暂时无法提供第8项的,申请同意后,可先颁发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注册人员手续后,再申请换发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
2、 企业暂时无法提供第9项的,申请同意后,可先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待完成资质注销后,再申请领取资质证书。
3、以上“原企业”是指申请变更的资质在变更前,具有该项资质的企业,“新企业”是指申请变更的资质在变更后,具有该项资质的企业。
二、属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审批事项
1、按照第一大点的要求网上上传对应的材料(原企业资质注销证明除外);
2、需提供的纸质材料:
三库一平台生成的申请表;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备案表。
注: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的资质,请企业自行按第一大点要求准备相关纸质材料,连同省厅出具的《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报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备案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一并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推荐阅读

广州建筑业企业资质办公指南

一、办理对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遗失补办事项的企业。二、办理条件工商注册地在本市,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住建部令第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06-05
珠海市建设局资质代理办事指南

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劳务分包资质核准 受理部门: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756-2251402,0756-2226782 办理形式:现场 详细内容:审批(服务)事项名称建筑业企业三级资

2018-06-05
珠海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办事指南

详细内容: 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含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 审批事项名称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含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是否行政许可事项是法律法规依

2018-06-05
中山市建设局资质代理办事指南

建筑业施工企业叁级资质认定(增项) 建筑业施工企业叁级资质认定(增项)提交资料须知:1、新申请资质的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预先核准手续后,方可到本局办理资质申

2018-06-05
佛山建设局资质申办办事指南

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1.事项名称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5年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核准,有效期5年。

2018-06-05
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资质代理办事指南

1.《关于办理建设类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办函[2008]204号); 2.《关于省建设厅交办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窗口前移属地办理的通知》(佛建办函

2018-06-05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指南

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的要求,自2016年9月14日起,中心将市住建业务(原三楼326窗口)全部纳入到二楼综合服务窗口(企

2018-06-05
深圳建设局办事指南

9.4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许可办事指南 (2010年12月修订) 一、申请内容 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

2018-06-05
东莞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指南

(包括: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劳务分包序列资质,其中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含建筑业生产企业) 1.事项名称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

2018-06-05

相关内容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qrc
    1382376270713823762707
    2753757780
    官方微信
    企业邮箱2753757780@qq.com